国家发改委连续3日示好我国下半年经济形势:提升区域带动功能

  8月1日,发改委官网发文《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上半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8月4日又发文《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和《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8月5日,发改委再次发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领域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文章除总结上半年经济情况之外,更多的笔墨着重在对下半年稳增长的工作部署之上。   据悉,国家发改委8月6日还将召开发布会,旨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已经出台一些措施,而且也有相应的政策储备,我们会根据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调控。”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此前向上证报如是说。上半年的经济答卷已经落定,李克强总理针对下半年经济形势作出了确保7.5%的经济增长目标的表态。下半年稳增长如何具体落实?   从8月4日起,作为全国宏观经济“大总管”的国家发改委给出一系列重要政策部署,其稳定下半年经济增长的意图一览无余。这一方面说明,下半年定向刺激稳定经济增长有“利”可图,另一方面从一个侧面也说明目前经济下行的压力和复杂性很大。   据悉,国家发改委8月6日还将召开发布会,旨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这是对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落实,显而易见也是定向微刺激的组成部分。   明确稳增长预期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是稳投资。”在7月的最后一天,国家发改委旗帜鲜明地给出了下半年稳增长的四帖“药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发展、促进重点区域投资、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   当然,这仅仅还只是开始,随后在8月1日,发改委官网发文《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上半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8月4日又发文称《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和《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8月5日,发改委再次发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领域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等等。   在上述文章中,发改委除了总结上半年经济情况之外,更多的笔墨着重在对下半年稳增长的工作部署之上。   例如,《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文就指出,下半年要推动东部地区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发展,稳定发挥东部地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特殊“稳定器”作用。   “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努力扭转东北地区经济下滑趋势。落实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内陆和沿边开放,保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同时,上文指出要“抓紧推进京津冀、环渤海地区等重点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丰富发展更加灵活有效的区域政策手段,逐步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为提高开放水平,发改委在《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文中提出,“我委将积极推动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年内结束,做好中日韩、RCEP等自贸协定谈判的相关工作,推动中国—斯里兰卡、中国—哥伦比亚等自贸协定谈判尽快启动,并继续探索与更多的贸易伙伴建设自贸区。”   “发改委连续发文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给出一系列重要政策部署,稳定下半年经济增长的意图一览无余。”一位分析人士向上证报表示。   实际上,除了发改委,其他经济部门也多有“示好”。央行[微博]8月1日公布的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的取向,既保持定力又主动作为,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增强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提升区域带动功能   除去“定向降准”等货币类手段之外,既利于当前,更利于长远,兼创新改革于一身的区域协调发展领域更令人期待。   就在昨日,发改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领域各项改革顺利进行》一文中又提及此事。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已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性综合交通发展思路及规划。”   而在此前,发改委给出的下半年稳增长四帖药方中的另一大亮点就是“促进重点区域投资”,其中一路一带京津冀首当其冲。   “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促进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升长江黄金通道能力。”发改委政研室负责人说。   自进入8月以来,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透露出的信号更加强烈,呈现出又一次的实质性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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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06

国内最严禁煤路线图:2020年底北京六区全面禁煤

  作为全国大气污染压力最大的城市之一,北京出台了更为严厉的禁煤措施。   8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出台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的硬任务。”北京市环保局大气管理处副处长刘炜在《方案》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北京市发布实施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规定实施步骤,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同时,《方案》的出台也是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   根据《方案》,所谓禁燃区是指划定的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高污染燃料是指非车用的下列燃料和物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水煤浆、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油页岩、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除生物气化利用外其它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   刘炜介绍:“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城六区全面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   对此,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高级顾问杨富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方案》在措施上很严厉,在目标上很积极,“北京这么严,在经济上也要付出一定成本,但北京的治霾压力太大,在全国最严也是可以理解的。”   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   刘炜介绍,北京市及国内外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经验表明,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用能清洁化,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途径。   公开资料显示,从1998年开始,北京市先后完成了城六区4.4万台茶炉大灶、1.7万多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削减燃煤量700多万吨。本市燃煤消费量在近年来呈现连续下降趋势。   根据统计数据,在北京市2012年能源消费结构中,煤占25.4%,油品为31.1%,天然气16.7%,电力25.7%,改善空间还较大。   “北京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主要来自于燃煤,从二氧化硫浓度看,2013年为26.5微克/立方米,比起1998年的120微克/立方米,下降了78%。这说明不断压减煤等高污染燃料对本市空气质量改善有重要作用。”刘炜介绍。   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要求,到2017年,燃煤总量比2012年削减1300万吨,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力度与能源平衡进一步加强。   《行动计划》提出,2013年底前,划定城六区范围内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2014年起,按照由城市建成区向郊区扩展的原则,逐步在远郊区县城关镇地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明确禁煤路线图与时间表   为此,《方案》提出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刘炜介绍,禁燃区按照“统一划定,分步实施;由内到外,突出重点;结合发展,适时调整”的原则进行划定,主要范围包括:城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远郊区县十个新城建成区及全市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划定区域需在规定时限内建成禁燃区,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具体而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2014年底前建成禁燃区;东城区、西城区全境2015年底前建成;石景山区全境2017年底前建成;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全境2020年底前建成禁燃区,2015年底前实现无燃煤锅炉,2017年辖区内开发区和四环路内区域建成禁燃区;远郊区县十个新城建成区,到2017年建成区面积4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其中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禁燃区,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   “换句话说,到2020年远郊区县建成区面积的20%还没有划定为禁燃区,这主要是考虑到远郊区农民生活用煤的必要性,同时,在远郊区县建最新技术的热电联产,我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杨富强指出。   《方案》要求禁燃区建成后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再使用高污染燃料。以燃煤为例,按照《方案》,禁燃区建成后将全面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燃用煤及其制品的设施,居民取暖、炊事等也不再使用燃煤。   “这个要求比国内其他省市要求都严格,其它省市在禁燃区内保留了燃煤电厂、居民用煤设施,而我市则在禁燃区内彻底禁用燃煤。”刘炜介绍,“除国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外,我们还将‘除用于生物气化利用外其它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等列为高污染燃料,目前是国内最严格的管理要求。”   为了保证政策落地,《方案》强化了属地责任,要求各区县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禁燃区建设,制定禁燃区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根据《方案》,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高污染燃料销售单位应按照要求逐步取消禁燃区内的销售网点。   同时,对于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拆除或者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北京市政府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组织街道、乡镇,加大动员和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刘炜介绍,建成时限是禁燃区建设的硬要求,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将把禁燃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查重点,对工作不力导致未能有效完成任务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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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05

中央政治局会议解读:中国经济内需为重

  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分析了今年上半年的中国经济形势,同时部署了下半年的经济工作。总体看,下半年乃至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国经济内需为重,并将主要依赖内需稳定中国经济增速。   很明显,中央多次给出的判断是: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正因为这样的错综复杂决定了中国经济无法指望外需的有效增加。过去有一段时间,特别是2010年上半年,发达国家需求突然暴涨。于是有大量专家给出判断,认为金融危机即将过去,发达国家经济恢复能力超强,因此中国不用担心需求不足,尤其是“外需不足”。也正是出于这样的错判,中国经济刺激计划180度大掉头,从2010年年中开始执行紧缩性货币政策。   笔者当初的判断是:当时外贸出口的增长是短暂的,其原因在于发达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大量去库存,而过一段时间无论如何都会回补一定数量的库存,不能把这样的外需增加理解为发达国家的经济复苏。如果因此而紧缩货币,势必导致中国经济内需、外需一起陷落。原因很简单,紧缩货币必然导致人民币升值从而抑制外需,而紧缩货币本身又是严厉压制内需的政策。更可恶的是:当时一大群“大嘴经济学家”依据错误的判断恐吓公众。一时间,4万亿会导致恶性通胀、居民储蓄“负利率”现象、房价上涨、低收入阶层等等系列问题全部指向“超发货币”。通过绑架公众认知来绑架货币政策,而其实质不过是帮助美国推高人民币币值,并借此洗劫中国国民财富。   从那时起到现在,中国是不是出现了实体经济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是不是出现了日益严重的“钱炒钱”式的金融空转?是不是出现了主动性内生性增长动力不断弱化的情况?与此同时,是不是出现了大量国际套利资金涌入国内,它们套走了多少国民财富?是不是出现了第一代中国富人的“移民潮”,他们带走了多少国民财富?更严重的是,这些财富流失进一步导致了老百姓日常消费品价格上涨。   毫无疑问,新一届中央政府正在纠正过去的错误。中央认为:“我国发展必须保持一定速度,不然很多问题难以解决。”而要实现一定的经济增速,必须“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好投资的关键作用,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要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顺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不断释放消费潜力。要努力稳定对外贸易,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落实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有力推动出口升级和贸易平衡发展。”   最近的一系列政策也表明,中央已经意识到紧缩货币政策对中国经济内需以及内生性增长动力的消耗与摧毁。很明显,中国未来一段时间的着力点应当是“国内的投资和消费”,手段则是“定向发力、结构调整;改革推进、提高效力;底线思维、强化实业”。会议指出:要发挥好财政金融资源效力,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优化财政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财经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可以肯定地讲,一系列政策的转变为下半年中国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而这同时也为中国股票市场休养生息、恢复元气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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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05

六部委整顿港口码头收费 取消无依据行政审批

  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开始整顿。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出通知,决定集中开展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专项工作,重点整顿规范港口码头服务、口岸检验和查验等工作领域,进一步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按照六部委的要求,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行为是本次整顿规范工作任务的重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依法治理借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   六部委表示,要重点治理相关收费行为,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或强制性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   唐山港集团业务部一位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港口收费标准是由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各区域又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节,整个进出口部分应该如何调控,由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来协商调整。   针对港口码头服务,通知指出,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向外贸船舶、货物、运输车辆提供的经营性服务及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港口收费的规定,严禁违反国家规定标准和计费办法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严禁违规增设项目收费。按照六部委要求,在8月底前,各省份要选择本地区1~2个典型口岸,对企业反映突出的不合理经营性服务和收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评估,对本地区整顿规范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工作任务、重点、措施和要求。   在9月底前,对本地区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及收费行为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10月底前,形成本地区整顿规范总结材料,包括本地区整顿规范发现的问题及2~3个典型案例、采取的措施、工作成效(取消、合并项目及减负金额等)、相关政策建议等,上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   按照各部委的要求,各省相关部门要对本系统各业务单位涉及进出口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来要规范收费定价管理,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相关服务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建立健全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定期监测分析和收费政策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进收费管理透明化、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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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05

发改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国家发改委网站4日发布《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的经济形势解读文章称,下一步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持把改革放在重中之重位置,进一步简政放权,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确保已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到实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涉企收费;推进资源税、消费税等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创新调控工具,完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和农业农村、国有企业、科教文化等重点领域改革。   二是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培育扩大消费新增长点。落实完善促进信息、养老、健康、旅游、文化消费的各项政策;大力整顿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发挥好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投资,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着力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三是努力夺取全年农业丰收。加强秋粮田间管理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确保秋粮再获丰收。落实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和油菜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大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四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创新驱动政策环境,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传统产业调整改造,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促进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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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05

发改委:各地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东北深层次问题凸显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发布消息称,2014年以来,虽然中国地区经济呈现出系列积极变化,但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各个地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东北地区深层次问题凸显,西部地区总体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发改委将中国地区经济增长特征概括为:东部缓中趋稳,中部稳中有进,西部稳中有忧,东北降幅较大。   从工业增速看,上半年,中部地区除山西以外,其余5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均在11%以上;东部地区的天津、江苏、福建、海南等省份增速较快;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增速较快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北地区降势明显。   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看,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同比均有所回落,中西部地区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对外贸易看,西部地区趋于好转,东、中部和东北地区下滑明显。从地方财政收入增速看,东部地区增速最快,东北地区增速最低,中西部地区降幅较大。   为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发改委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东部地区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发展,稳定发挥东部地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特殊“稳定器”作用。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努力扭转东北地区经济下滑趋势。落实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内陆和沿边开放,保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是完善并创新区域政策。缩小政策单元,不断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全面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重点落实有关政策。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三是加强区域规划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高度重视跨区域、次区域规划,抓紧推进京津冀、环渤海地区等重点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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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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