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表态年底之前必须启动核电

澎湃新闻7月31日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近期一次会议上表态称“(核电)年底之前怎么样都要启动了”。随着这一时间窗口逐步逼近,箭在弦上的气氛日益浓重。从全国“两会”到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再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数次表态的具体表述也从原先的“稳步有序推进核电建设”升级到“抓紧启动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加快步伐核准一批核电项目”。 鉴于“十二五”期间不开工内陆核电,因此今年内有可能开工的核电项目,将从三门二期、海阳二期、陆丰一期、徐大堡一期、山东荣成CAP1400示范项目、福清三期、红沿河二期中产生。其中,优先度最高的,则是荣成的CAP1400项目。 根据中国政府《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后续核电项目将主要采用三代AP1000及其再创新技术。目前,有超过10台采用AP1000/CAP1000和CAP1400的机组正在接受政府评估并即将获批。在上述7个已获得“小路条”、有望于年内核准开工的核电项目中,三门二期、海阳二期、陆丰一期、徐大堡一期均采用AP1000技术。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专项CAP1400则是建立在此技术上、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升级版”。 7月18日,国家核电新闻发言人、首席信息官郭宏波表示,CAP1400示范项目一旦获得开工许可,完全有条件在今年入冬前实施核岛第一罐混凝土浇灌(FCD)。机构预计,在国内核电项目启动以及海外市场出口的推动下,核电、常规岛和辅助设备市场将迎来扩容机遇。按照2020年5800万千瓦商运和3000万千瓦在建装机规划,核电设备投资总需求有望接近4800亿元。核电项目的重启将有助于行业景气度的提升,江苏神通、丹甫股份、久立特材、中国一重、中核科技、东方锆业等核电概念股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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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01

李克强强调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试点设民营银行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会议,分析当前东北经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东北发展的相关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 李克强说,东北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突出贡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十多年来,东北经济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民生显著改善。但目前也面临新的挑战,去年以来经济增速持续回落,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凸显。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东北发展和振兴十分关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振奋精神,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东北经济稳定增长。 李克强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东北资源、产业、人才等支撑能力较强,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要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扩大开放增添动力,以创新驱动提升竞争力,以改善民生释放潜力,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在提质增效中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李克强指出,当前要集中力量抓好几件一举多得的大事,努力破解东北发展难题。要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搞好定向调控。一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经营和创新创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试点设立民营银行。支持在国企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二是加强民生保障,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完善和做实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交通、水利、铁路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棚户区、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三是紧扣转方式、调结构,做强实体经济。着力提升企业研发和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齐头并进,加快补上“短板”。 李克强说,推进东北经济发展,要注重发挥东北自身优势。一要做强装备制造业,抓住高铁、核电、特高压等重大项目建设契机,促进技术、产品创新,推动“东北装备”走向世界。二要推动东北走在全国农业现代化前列。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加快粮食仓储建设,实施深松整地、黑土地保护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三要面向东北亚加强开放平台建设,推进互联互通,以沿海经济带和沿边口岸带动开放。 李克强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东北各级干部要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攻坚克难,推动经济企稳向好,着力提质增效,实现老工业基地在改造中升级。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汪洋、马凯,国务委员王勇以及万钢、周小川、王正伟出席会议,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政府负责人和国务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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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01

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或达6.5% 中电联建议增加电力投资

  31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发布了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分析认为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速稳中有升,增速将在6.5%左右。此外,针对水电、火电和核电完成投资同比继续负增长的情况,中电联还建议增加在建电源规模。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2.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 从用电量增速月底变化来看,今年一、二季度同比分别增长5.4%和5.2%;二季度各月增速分别为4.6%、5.3%和5.9%,呈逐月回升态势。中电联专家欧阳昌裕此前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当前宏观经济企稳,说明近几个月中央坚持定向调控,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效果显现。 鉴于下半年我国经济有望保持平稳增长,中电联专家分析认为,用电增速将呈现前低后高的态势,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63%至5.6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至6.5%,预期5.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左右;低于年初预测的6.5%至7.5%以及去年全年7.5%的增长水平。 中电联专家表示,上半年设备制造业用电较快增长,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维持较低增长。制造业用电结构的变化,反映了国家定向调控、主动化解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电力工程完成投资同比下降6.1%,其中电源同比下降12.7%,电网同比略降0.6%。随着西南水电基地溪洛渡等一批重点工程陆续进入投产阶段,水电在建规模持续大幅萎缩。上半年完成投资同比下降35.0%。而核电上半年完成投资也同比下降9.3%。对此,中电联专家认为,电源在建规模不足,将可能导致“十三五”期间再次出现电力供应紧张,建议尽快核准开工一批大型水电、核电等重点电源项目,加快跨区跨省输电通道建设,尽快核准建设大型风电、太阳能基地以及西南水电基地的外送通道,确保新增电源及时送出、现有电源过剩能力得到有效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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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部委联动户籍改革:农民进城不必退出“三权”

    7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规定将由公安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和法制办等十一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并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赵阳在发布会上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多部法律明确赋予农户的集体义务权利,集体收益分配权也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因此必须依法保护农民的这三项重要的权利。     "要让农民进退有路,使城镇化推进过程更加平顺、更加和谐。"赵阳表示,城市政府要为农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农民权益易受侵害     事实上,对农民进城是否要以放弃"三权"为前提,已在业界争论多时。     农业部一位规划设计研究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农民的产权不明晰、收益分配权缺位、参与权不足,往往使得农民权益遭受侵害,'被上楼’却无法承担城市生活成本,陷入贫困".     农民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对其产权的缺失是制约农民权益维护的一个重要原因。"多数违规违法占地事件中,都有农民权益遭受侵害。"一位地方官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违规违法占地的形式有以租代征、违规扩大或设立各种工业园区以及未批先用先占".而其中最常见的以租代征手段,貌似是村级组织出租、农民自愿,但实际上,有相当部分是村干部和上级政府出面做工作的结果,某些地区在新建小城镇中甚至采取强征强拆的方式强迫农民交出耕地、同意拆房,并收回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证。"这是对农民权益的严重侵害".     另一方面,农民收益分配权的缺位,致使农民享受不到城镇化进程的利益分割。     "农产品[0.21%资金研报]收益、出卖劳力所得、集体资产经营分红,是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获取收入的来源,尤其是集体土地经城乡土地统筹后,可分配给集体中农民的增值收益,是其进城后的重要保障。"上述地方官员对记者表示,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尚未建立合理完善的城乡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且透明度不高,无法调动农民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热情和主动性。     制度保障"三权"不失     在谈及如何保障农民进城"三权"不失时,赵阳表示,当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落实中央关于稳定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并且长久不变的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办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同时,也正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切实保护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     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保障进城农民"三权"不受侵害,《意见》指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事实上,已有多个省份就如何保障进城农民"三权"问题进行了试点探索。     山东省德州市就以出台《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的方式指出,要严格按照市场价格征用农村土地,合理补偿地上附着物;宅基地及农民投资建设的合法附着物,其补偿资金归农民所有;村内道路、集体投资建设的合法附着物及土地,其补偿归集体所有;对通过增减挂钩实现的土地指标收益,要明确农户与村集体分配关系。     浙江省湖州市则出台《德清县城乡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将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全部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基础工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后,股权分红直接入账。     并将重点保障在改革过程中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以及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同时,保障农民可自由选择到城镇落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成农业部相关司局今年工作重点任务。     赵阳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将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需要全面和均等化,有关进城农民"三权"的制度安排和相关的法律也必然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力推农民工市民化总理强调政府做好服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会议共提出四大举措,分别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和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体育、文化等设施向农民工同等免费开放。     农民工市民化契合户改     会议指出,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适应"新四化"同步发展要求,以人为本、改革创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利于造就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较高素质劳动新军,促进扩大消费的新群体,参与城市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新市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恰好也在昨天,官方正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多项内容与国务院提出的四大举措相契合。     比如昨日的常务会议提出,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各地改扩建面向农村招生的职业、技工院校,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     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从今年起在全国启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培训2000万人以上。     此外,会议明确,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和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会议还指出,促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逐步将有意愿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     政府需强化服务意识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事关全局。要重点推进长期在城市居住、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有序融入城市,并关心和帮助灵活就业农民工,使亿万农民工工作有着落、生活有保障、精神有家园。     李克强说,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发挥了十分巨大、同时也是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研究显示,中国近几十年快速发展靠的是人口红利,这个红利很大程度上就是农民工的贡献。     他指出,农民工是个差异化很大的群体。有些只是短期在城市灵活就业,有些则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还有一些则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属于"新生代"农民工。对于这些差异化群体,政府的服务工作不能"一勺烩",要认真推行差异化服务政策。     李克强特别强调,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要逐步让他们融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能把他们视为城市的"二等公民".     官方统计显示,2013年农民工总量增长2.4%,达2.69亿人,但同比增幅回落了1.5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增长了1.7%,达1.66亿人,但同比增幅也回落了1.3个百分点。其中受教育程度较高,要求融入城镇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的70%以上。     李克强要求各级政府要特别强化"服务意识","我们要正视这样一种现实:农民工不仅过去、现在而且将来,始终是中国经济功勋卓著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支撑中国迈向小康社会的生力军".     中国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说,由于农民工的行为是短期行为,一般40岁左右就倾向于退出城市就业,农民工市民化可以稳定他们的预期,大幅提高他们劳动参与率。     他说,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中权重较大,总的劳动参与率就会相应提高。如果每年劳动参与率提高一个百分点,潜在增长率就能提高0.8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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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1

部委发声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 增中小城市吸引力

    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如何控制?首先,从户籍管理上就要先严格户口的迁移政策,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据每个城市的情况来决定。调整、改进现行的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解决落户问题。特大城市要科学定位、加快转型升级、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导人口有出有进,努力使人口结构更加合理。北京、上海一些特大城市都在采取措施,把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出去,把一些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适当地进行调整和疏散,北京明确就提出"瘦身健体",这就是采取了综合的措施来调控人口。     让农民工住得下、待得住     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     按照户籍改革意见的要求,我们分三个层次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已经在城市落户的农民,享受和原市民一样的待遇。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由政府提供住房保障服务,也就是把他们完全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第二,没有落户,但已取得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农民,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满足连续稳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稳定居住年限等条件的,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享有在居住地住房保障的权利。第三,对没有落户,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用工企业要履行责任,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的居住场所。     增加中小城市吸引力     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     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不仅是实施新型城镇化一个重要方面的内容,也是涉及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无论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还是促进农民工落户,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下一步要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改善中小城市的交通条件。二是要夯实中小城市的产业基础。三是要加强中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我们要加强中小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这些资源要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倾斜,还要引导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在中小城市布局,优质教育和医疗机构在中小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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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1

东莞国资委召开国有经济发展专项研究与规划座谈会

    为了高起点谋划东莞市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今后长远发展战略,进一步了解政策,听取各有关单位意见,不断完善国有经济发展与规划细则。日前,东莞国资委召开国有经济发展专项研究与规划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对完善《东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2014年-2020年)规划研究报告》的看法和意见,东莞国资委副主任陈润枝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者结合本单位职能情况分别从国有经济规划报告目的、意义,完善规划内容、细化条文,提高该规划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指出,近几年来,东莞国有经济整体实力逐步增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但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力度不够,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调研组表示将在充分吸纳各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总结,形成《东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2014年-2020年)规划研究报告》初稿。     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东莞市委政研室、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发改局、东莞市科技局、东莞市国土局、东莞市规划局、东莞市房管局、东莞市国税局和东莞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共21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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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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