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简政放权大整合 物价局并入发改委

各地物价局可能面临新的出路。 “地方物价部门并入发改委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位地方物价局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8月11日,湖南省发改委召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宣布湖南物价局整体并入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将作为湖南省发改委的下属单位开展工作。而湖南省经济信息委的节能、湖南省煤炭管理局的煤炭规划,以及湖南省发改委等部门能源管理职责,经过整合并入湖南省能源局,也由湖南省发改委管理。 早在今年3月,广东省物价局已经划入广东省发改委,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也一并划入贵州省发改委。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目前各地物价局有的是正厅级,有的是副厅级,划入发改委后有的保留各个处室,有的则作为副厅级单位保留。比如甘肃省发改委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甘肃发改委加挂甘肃物价局的牌子。 本次改革,主要是为了促进职能转变以及简政放权。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告诉记者,国家物价局早已并入了国家发改委。“在地方反价格的垄断工作,主要是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来查处的,级别高低不影响执行。” 简政放权 近期,各地发改委等部门启动了新一轮简政放权改革。 湖南发改委划出和取消了不少职责,比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划入湖南卫计委,此外还取消22项重大和限制类企业审批权限,下放了10项重大和限制类投资项目核准权限。 湖南省发改委为正厅级,而原物价局正厅单位取消后,其下属的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将作为湖南发改委的下属单位开展工作。原物价局的多个处室,是否单独作为湖南发改委的机构,还是并入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还待更具体的安排。 一位地方物价部门的人士指出,目前改革应该是为了精兵简政,下放审批权限,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 湖南省发改委主任谢建辉认为,这次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职能转变,重点是机构优化,目标是提高效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理顺职责关系。“要通过这次机构改革,努力打造更为进取的部门,构建更有活力的机制,为社会提供更具效率的服务。”他表示。 此前的5月,贵州进行了类似的改革,原省物价局承担的职责划入省发改委。 贵州同时规定,原省人口委研究人口的职责划入省发改委,将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贵州省发改委。 甘肃发改委近期公布了改革方案,取消了20个审批事项,下放了大批的审批项目。 价格检查反垄断职能不变 各地发改委机构改革最为突出的是物价局并入发改委。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目前物价局在各地差异很大,比如过去的湖南物价局是正厅级,福建以及湖北也是正厅或副厅级别。而作为正厅级机构,则与当地发改委平级。 随着今年广东、贵州、湖南等地物价局并入发改委,现在单独成立的省物价局已经很少。 黑龙江价格协会刘丹阳告诉记者,一些城市的基层物价部门已经并入发改委,省级物价局未来并入发改委可能性比较大。 各省物价部门并入发改委,与大量的审批权限减少等有关。 甘肃上次机构改革中物价局已经并入了发改委,但是此次公布审批方案中,提出撤销省发改委机关原内设的能源局,在省发改委加挂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牌子。 同时强调,包括中药饮片批发和零售价格、兰州市辖区内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州政府所在地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11项目审批事项下放。 对此,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又星副教授认为,物价局在国民经济当中的作用较小,主要是承担定价和宣传的作用。当通货膨胀时,物价局并不能很好地进行调控,因此简化机构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 “物价局并入发改委,意味着政府也会适当减少经济干预,营造良好的发展坏境。”他说。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尽管物价局在各地并入发改委,但是价格检查和反垄断部门一般都予以保留,作为国家发改委下属机构来开展工作。 黄勇认为,地方物价部门或者价格检查反垄断部门级别可能不高,不过是由国家发改委授权查处的,执行业务时难度不会太大。
编辑:冶金材料设备网
关键字:煤炭
发布时间:2014-08-14

地方积极制定财税改革方案:江苏广东各有侧重

中央财税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配套改革文件尚未公布,地方已经在积极行动,开始着手制定省内财税改革方案。目前,江苏省方案已经在江苏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了,广东有了草案,并召开过一轮专家咨询会。 江苏、广东制定省内财税改革方案,无疑是走在前头的。不过,两省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江苏试图从预算进行突破,而广东则希望在省以下事权划分方面取得进展。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和多位业内人士沟通后了解到,江苏省这份名为《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设定了一些具体改革的时间表,如到2015年,压缩1/3的专项转移支付,建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清单制度,试编三年财政滚动规划。 债务管理方面,江苏提出由财政部门扎口管理,并对债务进行动态监控,财政部门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将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债务审计,审计结果为政绩考核重要依据。 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江苏省已经启动了对基层政府财力检查的工作,通报了7个县存在“收入不实”的问题,试图做实基层政府财力,避免基层政府官员为了政绩,而刻意“注水”财政收入。 两省方案均预算先行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到2016年基本完成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和央地关系调整这三项重点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江苏、广东两省改革方案大体上都紧跟中央政策,三项重点任务都有涉及。其中,由于税制改革权力集中在中央,地方话语权不多,多处于配合中央改革状态。 不过,两省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江苏试图从预算进行突破,而广东则希望在省以下事权划分方面取得进展。 江苏省一区县政府财政局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财税改革开始突破,尤其是推动预算公开,这样才能推动其他方面的改革。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江苏省方案指出首先要建立全口径预算,将一些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纳入预算。建立透明预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部门均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预算要公开到功能分类最细的“项”级,逐步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探索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邓淑莲表示,政府支出有按功能和经济分类这两本账,现在功能分类账,按支出领域分为农田水利、教育、社保、科技等,多是公开的;经济分类账,能指明政府是怎么花钱的,多少用于人员经费奖金,多少用于具体业务开支。部门预算只有公开这两本账,才能较清楚地了解部门开支行为。 江苏方案还指出,要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到2015年还将公开“会议费”和“培训费”,并逐步公开政策制定、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依据。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级部门在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民生专项支出,已经实现了全面公开,市县级政府尚未实现全面公开。 中央转移支付是方案重点 4月初,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在广东省市、县(市、区)长现代财政制度专题培训班上表示,2014年要制定省、市、县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工作方案,并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各选1个市进行试点,明确各级政府分担资金的比例和标准。 具体而言,广东省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思路如下:“谁该干什么”来决定“谁掏钱”,在通过收入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让“事”和“钱”相匹配。 广东省还明确,由本级政府独立承担的事权,由本级统筹财力,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权,合理确定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政府年度预算确定后,对新增事权原则上由出台新增政策的一级承担主要支出责任。 8月初,广东省财政厅召开专家座 谈会,就《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实施方案(稿)》征求了专家学者的意见。 江苏的方案则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江苏省的定调为“保持现有省级与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及省级调控能力”。 在上述前提下,江苏省将实施新一轮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力下倾。对于事权划分,则是在遵循政府治理规律和中央改革要求,将在教育、卫生、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划分省与市县政府事权责任。 此外,专项转移支付过多,是我国财政体制运行的一大弊病,此次地方方案里也提到了解决方案。 据了解,江苏省方案指出,要严控新增专项和资金规模,到2015年省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1/3左右。凡是按人均等客观指标测算的专项资金,原则上改由定向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力争在本轮财政体制执行期间,实现一般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1。 上述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取消、削减现有的专项很困难,财政部门削减任何一笔专项,都需要省委领导出面协调。若按照整并专项的标准来,实际应该合并或取消的专项,可能不止1/3,出于改革过渡的需要,制定了这个时间表。 他进一步表示,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未来会引入绩效评估,那些使用效益不够好的专项,就应该缩减它们的规模;绩效好的专项,还可以追加资金。专项治理经费,若达到既定效果的,应该逐步取消。 江苏强调做实基层财力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江苏省打算用三年时间,对全省财政收入进行盘查,试图挤出财政收入中的水分。 江苏方案指出,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收入预算逐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各级政府不得脱离当地税源实际向征管部门下达任务。要坚决防范和禁止虚收空转、转引税款、预征税款、应退不退及混库行为。 除了税收,对于非税收入也进行了规定。要把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收费公示、听证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省里不希望市县政府弄虚作假,也不希望市县出现过多攀比。基层政府财力不够的,省里会给予补贴加以保障。 江苏作为债务规模最大的省份之一,截止到2013年6月底,江苏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到763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77亿元,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155亿元。 虽然整体风险可控,但也存在问题。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等。 对于债务管理,江苏财税改革方案指出,要严格审批新增投资建设项目,加强政府性债务的源头管理;由财政部门扎口管理政府性债务,严禁乡镇直接或担保融资举债,严控土地储备融资规模和债务余额;实施债务动态监控,财政部门定期向同期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编辑:冶金材料设备网
关键字:财税,改革
发布时间:2014-08-14

强式微刺激激发下半年增长动力 刺激和改革不对立

本报采访的多位官方智库人士和学者表示,“克强经济学”这一概念需重新厘定,微刺激与改革、调控并不对立 中国政府对经济增速的容忍度是多少?这个问题的答案,与高层经济决策密切相关。 在中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背景下,政策制定的难度和复杂性,已远远超过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 8月13日,国家统计局密集发布7月宏观数据。结合早前公布的海关数据来看,“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整体企稳。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官方智库人士和学者表示,下半年的增长动力开始逐步释放,完成年度主要目标已经可以预期。 他们认为,新政府寻求改革和增长平衡的施政思路已非常明确。现阶段需要重新认识和解读以“克强经济学”为代表的一系列概念,以帮助市场形成正确的理解和预期。 刺激和改革不对立 对于新一届政府的政策,此前市场存在多种解读。去年,英国投行创造“克强经济学”概念,将新一届政府的经济治理思路总结为三点:不刺激、去杠杆化和结构性。 但这样的解读有失全面。新华社就曾发文称,这样概念化的表述以偏概全,造成了刺激和改革对立的舆论假象。 同样,如何正确认识目前的刺激手段亦有助于把脉高层政策基调。 今年上半年,政府针对形势变化出台一系列“微刺激”政策后,出现了中国政策大转向、政府要搞“强刺激”等声音。 尽管政府一再强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思路不会改变,但由于我国经济所处的特殊增速换挡,微观主体对政府调控意图的理解还是容易出现分歧和波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刘培林对本报分析称,中国经济政策的难度和复杂性,远远超过了成熟市场经济政策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三期叠加’背景下,我们面临的难题不仅包括对潜在经济增长率判断和多重目标间的平衡,同时政府在引导社会预期方面也面临很大的难度。” 所谓的增长速度换挡期,是指我国经济已处于从高速换挡到中高速的发展时期。高层对经济的这一判断,直接决定了经济政策放弃大规模的“强刺激”。 但由于我们所处的特殊时期,稳增长仍是重要任务。在4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发展依然是中国的第一要务。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角度看,使经济在合理区间保持平稳运行,都要成为政府的重要任务。 一季度以来,政府定向推出了一批被称为“微刺激”的政策。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政策重点集中在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铁路、水利、能源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同时也对传统企业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进行扶持。 这些政策效果很快显现,二季度经济开始回升,上半年增速达到7.4%,打破了中国经济“硬着陆”的唱空论调。 “强式微刺激”的民生底线 从一系列政策和实施效果来看,不刺激显然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微刺激”与改革、调控存在本质逻辑上的一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政府密集推出的“微刺激”均着眼于通过释放市场活力,达到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效果,并尽量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多重目标中寻求平衡。 “微刺激”不仅区别于过去大规模的刺激政策,还起到了“一箭多雕”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认为,从李克强对其经济理念的一系列阐述可以看到,“克强经济学”并非外媒简单解读的“不刺激、去杠杆、重改革”,不刺激不是基本方针,而是有底线的。这个底线以民生保障为依据,由一系列的经济、社会的稳定为指标构建。比如,是否出现大规模失业,居民收入快速下降,企业利润急剧下滑,企业呆、坏账上扬,局部金融风险开始向全局风险转化等。 针对李克强此前提出的“上下限理论”,瑞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汪涛对本报评论,保持7%~7.5%的经济增速,除了保证就业之外,还将“营造一个稳定的宏观环境来处理经济中的其他问题”。 刘培林认为,发展中国家对于潜在增长率的判断,涉及许多因素,包括人口红利、要素在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分布结构变化、技术水平、对外贸易发展潜力等内容。 “这些因素变化较大是中国较之发达国家经济政策难度更高的原因之一。”他解释道,增速换挡期和转型升级的阵痛期,互为表里。增速换挡后停留在什么挡位,取决于转型升级的成效有多大。反过来,转型升级也需要一定的经济增速作为前提,增速过高和过低,都不利于转型升级。 定向刺激找准“靶点” 中国经济2014年“半年报”于7月中旬发布后,李克强连续主持召开三次会议,并在把脉中国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下半年宏观调控的新指南——要“喷灌”“滴灌”,不搞“大水漫灌”。 在政府出台的“微刺激”政策中,“定向”是一大亮点。 本报记者通过梳理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发现,中国的“定向调控”思路正逐渐清晰。 4月16日,就在中国一季度宏观经济数据发布的同一天,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对符合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5月30日,再次部署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 此后,中国央行亦多宣布定向降准,一系列举措已体现“定向发力”、“瞄准问题”的调控思路。 集中在“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政策很快见到成效。甚至有不少经济学家预言,粮食仓储、医疗服务、信息服务等受扶持刺激的重点产业将会成为未来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刘伟表示,中国当下“瞄准靶点”的定向调控思路出台,是基于“经济下行仍存”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两方面背景。随着定向调控的铺开,中国宏观调控将更具针对性,可实现“标本兼治”。 “刺激也是多元的,一谈刺激就想到大干快上搞投资的思想太落后了。”一名政府官员如此对本报称,不仅要刺激,更要刺激到位。由于中国现阶段的特殊国情,“全面撒网”的包揽式刺激显然不合适,如何把钱和政策用到刀刃上才是关键。 7月份陆续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稳中有升。大摩华鑫最新研究报告称,我国当前面临的环境相对平稳,有利于定向调控政策的进一步推进。 至于政府下半年将出台哪些具体的“喷灌”“滴灌”举措,摩根士丹利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乔虹认为,维持政策取向稳定,同时利用多种政策混合出拳,在货币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继续进行定向“微刺激”,将注意力集中在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农业、服务业发展等方面。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则认为,首先,可能会加大中小企业减负力度,或将更注重中小企业减税政策真正落地;第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有可能加强;第三,对释放消费需求方面会有所支持;第四,政府自身的改革还会加快推进。
编辑:冶金材料设备网
关键字:微刺激,经济
发布时间:2014-08-14

振兴东北将出新举措 力推央企与地方深度融合

昨日(8月13日),辽宁省发改委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本周,国务院将下发一份关于支持东北振兴若干政策举措的意见。 半个多月前,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张国宝曾表示,“发改委以东北司为主起草了文件,就是《关于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举措》,这个文件已经报到了国务院。” 据记者了解,该意见具体内容涉及城市转型、国企改革、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环保和扩大合作开放等诸多方面。且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政策中最亮眼的是关于国企改革的举措,内容涉及央企及地方国企的深化改革,对中央企业与地方经济实现深度融合发展的具体政策和途径也作了规定。 政策效应在逐步减退 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最早要追溯至2003年,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提升和优化第二产业”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主要任务,并决定成立国务院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国家发改委。 到了2009年,国务院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东北振兴要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上述政策的落实也为东北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据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统计,10年来(2003~2012年),东北三省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比2002年的1.14万亿元翻了两番多,年均增长达12.7%。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年均增速分别为12.8%、13.8%和11.7%,而同期全国平均增速为10.7%。2013年前三季度,东北三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6万亿元,同比增长8.6%,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同比增长8.7%、8.8%和8.4%,同期全国增速为7.7%。 然而,对比2014年上半年东北三省全国排名倒数的经济数据,前期的发展成了“曾经的辉煌”。 吉林智库研究员刘庶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与前期国家直接给予东北的各种政策效应在逐步减退有关,且东北经济主要靠投资拉动,但因受今年宏观大形势影响,固投拉动效应减弱,经济发展存下行压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7月份,东部地区投资122067亿元,同比增长15.9%,增速比1~6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 此外,当前制约东北振兴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国企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成为政府及学界的一致共识。 促央企与地方经济融合 在此现状下,政策层面传来好消息。 据辽宁省发改委一位官员透露,本周,国务院将下发一份关于支持东北振兴若干政策举措的意见。该意见着力于近两年来振兴东北的诸多重点事项,将为东北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副主任宋晓梧曾表示,在新时期东北振兴工作中,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大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工作力度,着力改善民生,解决东北的收入差距问题、贫困群体问题。 而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此次即将出台的意见具体内容囊括了上述业内关注的重点。另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国企改革是一个亮点,涉及央企与地方国企改革,以促进中央企业与地方经济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对此,已有地方进行了实践,为振兴东北政策的后续落实发展提供了借鉴。如“长客”+“轨道园”这一央企与地方融合发展的长春模式。 长春在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方面具备先天优势,而长客股份公司,是一家拥有先进技术、设备、产品、管理水平的轨道客车工厂。自2012年开始,长春市政府就建立了政府与长客股份公司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上门为长客股份公司办公,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上半年,已有117户轨道客车配套企业落户长春,初步形成了以长客股份公司为龙头的轨道客车产业集群。 在“长客”+“轨道园”的长春发展模式中,央企、地方及配套企业实现了多赢。央企长客股份公司在地方配套的支持下,抓住了世界轨道交通制造业发展的黄金期,跻身世界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前列。 长春市则在扶持长客、支持长客的过程中,大力发展本地装备制造业,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了地方工业的跨越式发展。而这些配套企业,则在轨道客车产业全球化分工协作的体系中,在以长客股份公司为龙头的这条产业链上,找到了一个新的支点。
编辑:冶金材料设备网
关键字:转型,改革
发布时间:2014-08-14

十五省市亮出国资改革方案 期待“国家版”定调

继上海率先推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之后,截至目前,已有上海、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贵州、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北京、青海15个省市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有消息称,浙江、广东的国资改革意见也将于近期出台。 记者梳理各省市已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发现,新一轮改革以混合所有制为旗帜,涉及国有资本结构调整、产权制度、企业分类监管等多个方面。较之以往,本轮改革时间表较为明确,并提出具体的指标。 混合所有制路径明晰 在已经公布的方案中,有六省市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时间和指标。重庆提出3-5年三分之二国企将发展成混合所有制,甘肃提出到2020年国有经济中混合所有制比重达到60%左右,江西则提出5年内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占国资的70%。 7月7日,上海召开会议并发布《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经过3-5年的推进基本完成国企公司制改革。 其余地区虽未提出明确的时间表,但对混合所有制改革都有相应阐述,江苏规定,国有控股企业可适当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对国资股权和债权权益合并低于50%的企业,可以按照市场化方式管理。 记者整理发现,探索员工持股、鼓励民间资本等机构参与国企改制、产权多元化改革等成为地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操作手段。 在具体的阐述中,上海提出,将通过公司制改革、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三种途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山西将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湖北则提出,大力推进国有产业产权多元化,深化公司股份制改革,并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 在员工持股方面,目前各地仍处在探索阶段,但仍不乏亮点,山东规定,鼓励企业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而非全员持股。江苏则规定,职工持股可不搞平均分配,应该按照自愿持股原则,并根据持股人对企业的影响和贡献确定。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刘小玄分析称,目前地方混合所有制改革处在试点和摸索阶段,但推行并不容易,一旦做不好就会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与国家层面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迟迟未出也有关系。 将国资集中到关键领域 此轮改革中,国有资本的范围和分布也有了明确界定。 以北京为例,北京提出到2020年,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还强调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占到国有资本总量的60%以上。 此外,江西、甘肃、江苏、重庆、四川、青海等省市也都有“80%”的指标,要将国有资本集中到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天津则更进一步,提出到2017年底,天津90%的国有资本聚集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布局聚集在40个行业左右。 中国企业改革研究院院长李锦认为,这一轮改革要把国企改革搞活,市场竞争性产业更加放开。从城市功能上,大城市应该承担公益和转型的义务,所以资本要向关键领域集中。 此外,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也是此轮国资改革亮点之一,地方国有企业能上市的整体上市,不能上市的部分上市或引进外部投资者。目前,已有9个省市提出明确的比例指标。 例如,湖北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重庆则计划用3-5年左右,推进20家重点国企整体上市,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 在分类监管方面,除山西、湖北未对企业功能划分,四川仅分为竞争性和功能性两种企业类型外,其余省市均按公共服务类、竞争类和功能类进行划分。 期待“国家版”改革方案 虽然全国已有接近一半的省份出台了国资改革方案,但是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都认为,国家层面的改革方案若不尽快明确,将对地方落实改革造成影响。 李锦认为,很多时候地方往往在形式上理解了改革精神,本质上没有理解,如果一些改革措施更多考虑地方自己的利益,改革就容易陷入僵局。 李锦说,目前而言,按地区划分,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改革方向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和科技性方向,西部地区着重产业结构调整,中部地区的推进较慢。 “现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在摸索阶段。”刘小玄说,地方都想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但目前存在两种情况,一个是怕风险,一个是“不作为”,国家层面的改革方案应尽快明确。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对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地方的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可以探索,但目前不能以改革方案出台的快慢来评判改革的保守或积极。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半年多之前,我们就已经在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两个课题,现在已经改到了十多稿。所以不能说中央层面的改革意见没出台,态度就不积极了,还是要"积极稳妥"。态度积极,步子稳妥,必须要扎扎实实做好前期工作。”彭建国说。
编辑:冶金材料设备网
关键字:改革
发布时间:2014-08-14

国务院要求为煤企脱困

    院要求为国有煤企脱困的任务目的重于现有方案,因为无论方案如何,最后结果一定是国企盈利改善,因此,只要盈利不转好,未来就可能有政策超出市场预期。     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部署要求,7月31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会同国家能源局煤炭司、电力司、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召开全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讨论了国务院文件要求的化解煤炭产能过剩、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加强煤炭进出口管理、加强金融支持等具体措施,商定了煤炭脱困工作近期重点任务。     表面上看是煤炭供给过剩引起了国务院的重视,但真正引起重视的可能是煤炭行业长期亏损带来的安全问题和社会问题。2014年5月,龙煤集团三天两起矿难,5人死亡;7月17日,双鸭山煤矿工人罢工;7月29日六部委深入龙煤调查,国务院发文要求做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     分析认为,四种方案影响不同,但最终结果一定是国企脱困。     1、化解产能过剩最优方式是加速小煤矿关停,按照14-15年剩余要关停的1300处小煤矿估算,可供关停的产能在1亿吨以上。     2、严控超能力生产,目前已有的方案一是国企减产10%,但根据相关成本曲线测算:若方案实施,能带来的价格回升仅有6.5%,国企总收入仍是减少,利润也将被民企蚕食,起不到改善国企脱困的效果。方案二是安监局提出的下半年异地交叉监管,按照2012-2013年异地交叉监管的结果,监管完成后2个月内煤价都会回升,而本次是在国务院要求的为国企脱困会上煤监局主动提出的交叉监管,效果很可能大于前两次煤监局简单自发的监管。     3、加强进出口管理:方案一:加强煤质控制,目前的进口煤质基本已经满足国家的灰硫要求,高灰的越南煤已经明显减少,褐煤的灰分和硫分基本满足要求,因此,很难从品质和环保上限制。方案二:金投网报道进口关税提高3%-5%,有望增加进口煤成本,但提高国内煤价的幅度应低于关税提升幅度。     4、加强金融支持,如果单独针对国有煤企,将降低国企融资成本,结果是降低煤价的同时也改善国企盈利。但这属于政府补贴,预计长期持续的可能不强。
编辑:冶金材料设备网
关键字:煤企
发布时间:2014-08-13

到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