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一)招标项目名称:钢包、中间包自动烘烤系统。(二)技术要求:1.按双方签订的技术要求,并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2.安装要求:由招标单位负责现场设备安装,预中标单位负责指导;电气、仪控设备安装调试由预中标单位负责。寿命要求:使用寿命12个月。(三)招标数量:28套(在已安装部分物资的基础上完善)。(四)计划招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标书为准)。(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七)评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八)合同期限:单次。(九)质保期:上线使用之日起12个月。二、资质要求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票信息。4.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完整版合同一份。(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iugang1367@163.com)。四、投标方式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50000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货到交货地点,货物经验收合格,投标单位开具13%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单位收到发票经财务结算入账60天后付款,按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合同质保金,质保期满双方无异议后支付。招标单位支付低于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按招标单位财务每月公布的贴息利率收取投标单位资金占用费;招标单位开具发票,资金占用费在投标单位货款中扣除。六、招标单位信息(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二)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邮编:332500。(三)联系人:彭工18870210423、何工18870213317。(四)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18870210166;电子邮箱地址:Jgjianshengb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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