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王竹民、 刘贞锁、胡志刚递交的辞职申请。鉴于公司管理体制变革,上述六名董事工作发
生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相应职务。
上述六名董事辞职后,均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于勇持有公司股票1,908股,王新东持有公司股票1,907股,刘贞锁持有公司股票1,115股,胡志刚持有公司股票1,907股,彭兆丰和王竹民均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生效后,于勇、王新东、刘贞锁、胡志刚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董事持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六名董事辞职将导致本公司董事成员人数低于半数,根据《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在补选的新董事就任前,上述六名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务,不
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 的议案》,提名刘键、许斌、郭景瑞、耿立唐、朱华明、常广申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如下:
1.刘键,男,汉族,1968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 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河钢集团北京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现任河钢集团副总经理,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河钢集团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键未持有公司股票,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许斌,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
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许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郭景瑞,男,1960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 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
委副书记,现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景瑞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耿立唐,男,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 河钢集团承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集团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
团承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集团承钢公司董事长、党 委书记。耿立唐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 朱华明,男,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讲 师,曾任河钢集团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朱华明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 常广申,男,汉族,1968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
级会计师。曾任邯钢集团财务部投资管理科科长,邯宝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河钢股份财务负责人、邯郸分公司财务部部长、邯宝公司财务部部长。常广
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对于勇、彭兆丰、王新东、王竹民、刘贞锁、胡志刚六名董事在
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
王兰玉辞去河钢股份总经理职务,许斌接任!贾国生、李茂广任副总经理!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总经理王兰玉、副总经理赵瑞祥、张小帅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鉴于公司管理体制变革,王兰玉、赵瑞祥、张小帅三人工作发生变动,王兰玉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赵瑞祥、张小帅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兰玉、赵瑞祥、张小帅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兰玉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赵瑞祥和张小帅将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兰玉持有公司股票 1,907 股,张小帅持有公司股票1,907
股,赵瑞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王兰玉和张小帅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管持股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聘任许斌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贾国生、李茂广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常广申为公司总会计师,聘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如下:
1. 许斌,男,汉族,1965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许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贾国生,男,1964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
工程师,曾任河钢集团舞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集团舞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钢集团舞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贾国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李茂广,男,1964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
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李茂广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常广申,男,汉族,1968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曾任邯钢集团财务部投资管理科科长,邯宝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河钢股份财务负责人、邯郸分公司财务部部长、邯宝公司财务部部长。常广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对王兰玉、赵瑞祥、张小帅三名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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