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中心关于银山合金库配电箱柜更换及用水管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冶金材料设备网
发布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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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1、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该项目完成后能稳定运行。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1.招标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关于银山合金库配电箱柜更换及用水管道改造项目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配电柜的拆除更换安装、各电路分线开关的拆除更换安装、各类控制箱的拆除更换安装、线路铺设、阀门更换、水管漏点焊补、伴热带敷设、管道保温等施工内容

3.工期: 绝对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中心开工通知单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

5.施工地点:采购中心区域内。

6.本项目拟确定一家单位承担维修任务,只提供一次报价机会(若因甲方标书要求变动而统一澄清时,可在统一澄清后再给与所有报价单位一次重新报价的机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采取网上审核方式(投标单位将相关文件上传至招标系统),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未被山钢集团莱芜分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否决项)

2.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施工资质:投标方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否决项)

4.投标方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决项)

5.业绩要求:(否决项)

提供(2021-至今)年工业建筑厂房建设、维修或安装业绩(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含税价),需提供合同原件并出具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招标系统。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予认可。(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招标方根据项目需求,可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单位装备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6.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8.中标后不得转包。 

9.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须知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报名后,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上传企业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等扫描件。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5月27日14: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 5月27日14:00以招标系统截止时间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资格预审资料: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及所报名项目上传附件处,按本公告要求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原件扫描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26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4年5月30日14:00(以招标系统截止时间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点击申请参加,待完成资格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100元人民币(请在资格预审通过后交纳标书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账号:161701102924803167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531-7692317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芜分公司财务部(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统一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三、关于标书费收据业务和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说明

请各投标单位参照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重要公告“关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标书费收据业务的说明”办理相关业务。

十四、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0531-77920088

招标平台联系人:宋先生   0531-7692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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